办事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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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洽谈应说明的问题:
1、咨询服务类别:概算编制或审核、预算(标底)编制、结算编制或审核、全过程咨询服务等
2、工程概况:工程的建设规模、估算投资、建设用途(住宅、厂房、公共建筑等)
3、任务完成的时限以及质量目标要求等
委托方需要提供的资料:
(一)预算(标底)编制
1、编制要求:如执行哪个地区定额、什么时间的材料价格信息,以及是否有需要划分施工标段单独计价等
2、全套施工图纸及其设计电子文档、招标文件
3、委托方商定的设备材料品牌及单价的确认函
(二)结算编制或审核
1、经业主确认的施工图或竣工图及设计电子文档
2、设计变更资料、图纸会审纪要、现场签证单
3、施工合同、补充协议、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
4、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书、经业主审核的结算书、工程量计算书及相应的电子文档
5、业主与施工单位商定的设备材料品牌及单价的确认函件
注:以上提供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、有效性、完整性由提供资料方负责。